梁倩薇
今天看到一个案子,令人喷饭。
广州市民何先生和老婆吵架。妻子一气之下,打电话到广州脑科医院求助。结果,医护人员在他老婆的协助下,强行将何先生抓回医院。最后,专家的诊断结果是“偏执状态?”,提供30天治疗后放他回家。
何先生气坏了,一放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告医院。他诉称,自己是一个民营企业家,在广州拥有多家公司,精神上无任何疾病。脑科医院听从老婆等人的一面之词,在没有经过任何诊断的情况下,强行用暴力方式将其“绑进医院”。期间,他曾反复声明自己并无任何精神疾病,但在场医生置若罔闻。他要求院方为其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没想到,法官说: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均需要一段时间,根据何先生妻子的描述,医院对何先生采取“约束带”等方式将他留院观察,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何先生不死心,又将老婆告上法庭。他说,老婆违背自己意志,故意捏造事实,强制把他送进脑科医院关押“治疗”。后来,医院多次书面通知办理出院手续,老婆均不予理睬,以致他被关押“治疗”30日,构成虐待罪。
法官却说:老婆不过是正常的为夫求医,并无肉体或精神的摧残和折磨。而且,老婆又不是精神病专家,她只要感觉丈夫精神异常,即有理由请医院诊治病人。所以,她的行为不构成虐待罪。
何先生气极,声言要继续上诉。
哈哈,又发现一招恐吓别人的方法:“如果你不听话,就打电话去芳村,把你关起来!”当然,我知道你会大力自辩:“我没病,我很正常;我没病,我很正常……”但这就像喝醉酒一样,你越说“我没醉”,人家就越觉得你神智不清。
亲爱的,你就说“我没病”好了——医护人员当然不会反驳你,也当然地把你装进约束衣,捆到芳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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