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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慢性谋杀-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催婚,请择吉日

●三奶杀二奶

                                      

亲爱的读者:
      这两天,广东各大报章都刊登了汕头市一宗凶杀案,三奶杀二奶。
      2001年,有妇之夫黄某搭上二奶陈小姐。一直保持地下野鸳鸯关系。去年,黄某梅开二度,又勾引离异的某文化传播公司经理——三奶罗×娟,双方一拍即合。三奶发现,“老公”和二奶藕断丝连,于是上门逼宫。二奶也不含糊,开口就要“分手费”。于是,三奶爽快倒贴出10万元,以为从此高枕无忧。谁知,二奶钱照收,床照上。三奶顿起凶心,收买3名男子干掉二奶。
      提审时,三奶平静地说:“就是要让陈某(二奶)失忆,变疯变白痴,再不能与我相争!”——她以为二奶才是竞争对手吗?她将大婆当成死人?现在,她和二奶两个可真的要“死给她看”了。
      现在,罗经理在狱中反省,说不定会明白更多——
      ·兴不义之师,是因为“蠢”,欲望如“春虫”蠕动,总想从地下钻出地面,光明正大。
      ·阴生的感情,最容易见光死。
      ·掠夺到手的东西,往往要加倍偿还,而且现世现报,很公平。
      ·是谁一箭双雕,把她们推向绝路?
      ·想做茶壶的男人,不会为一个杯子,摔碎其他杯子。
      ·眼前的对手死了,他还会不会有四、五、六、七、八……你管不着。你死了,道理也一样。
      ·你忍辱负重做三奶,是为“爱情”,二奶难道不是?
      ·你的爱情不能用钱收买,她的,也不能。
      ·婚外情,犹如雇佣黑社会,表面风光,后患无穷。有时,婚姻也是这样。
      ……
      但以上都是马后炮。
周公子
想请周公子答问题,请发至
richard_1990@sina.com,信头请标明“周公子收”。

【作者: 梁倩薇】【访问统计:】【2007年01月17日 星期三 15:28】【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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