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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房,证明你已经老了- -

                                      

车不会介意载你到菜场,欢场,

不会介意你车上的旅伴迎来送往。

它看着你混得星光满天,或者丢人现眼,

却始终不会泄露一星半点。

而房子,一旦买下了,就会慢慢沉淀下你太多的秘密.


想买房,证明你已经老了

梁倩薇

    房子,与人一样,都受不得冷落。对于我这样没事就一走几天的人来说,买间房子就好象找了个伴,但又没时间陪他。于是,在家的人容易越墙而出,房子则可能被破门而入。白费了好多心思去打理牵挂,倒头来还是一场空,还不如买辆车来得干净利落。

    车,和房子最大的不同,就是随时可以与你一起上路。它承载着你旅途中的每个纪念,落花,香槟,还有昨夜在酒吧与人赌胜所赢得的唇印。这些繁花酒色,过眼云烟,通通留在车上。你是不会把它们带回家的,永远不会。

    房子是可靠的,车子是忠诚的,但可以与朋友分享的,却只有后者。车不会介意载你到菜场,欢场,不会介意你车上的旅伴迎来送往。它看着你混得星光满天,或者丢人现眼,却始终不会泄露一星半点。而房子,一旦买下了,就会慢慢沉淀下你太多的秘密,无论是你灿烂的今朝,还是那些推脱不掉的过去。何必呢?

    买辆车,踏上旅途,就很难再停住自由的脚步。摄影师Mark,33岁,从大学毕业到现在10年,他已经跑遍了半个中国。他常讲的一句话是:"我的脚是我的车;我的家是我的床。"——脚不能没有,而床却是到处都能找得到的。

    只有一次,Mark动了安一个家的念头。他的车将他载到四川的宗塔草原。他边走边拍,沿着罗柯河顺流而下,钻进原始森林。路还是森工局留下的,可能十天半月才有车过。忽然,他发现了一小群白唇鹿。又惊又喜的他立即准备拍摄,把脚架树好——也许是太激动了,他竟想起撒尿来。刚解开裤头,他骤然发现白唇鹿四散而逃。有一定野外生存知识的他立即本能地向车子跑去。"叭"!被野藤绊了一交。他顾不得痛,连爬带滚冲上车,"砰"地关门,一回头,只见一只黑色大型动物的身影在树丛后一闪而过!

    在包扎扭伤的脚时,牧民告诉他,当地经常有熊或豹子出没,有人曾被黑熊扔进河里,冲出好远才救上来。他算是大命了。

    脚伤虽不重,但也令他耽搁了一段时间。晚上,他想倒杯水喝,才发现自己是那么不愿下床。他蓦然想到,在家多好,有个女人,不是那种平常他在广州沿江路或者北京三里屯能随便搭上的角色,而是个伴,能在一起安个家。但自己长年在外,对家里的人不公平。他这样想着,终于自己倒了杯水。

    "我的脚是我的车。"Mrak说:"如果你想买房子,那证明你已经老了。"

- 作者: 梁倩薇 访问统计: 2005年04月15日, 星期五 02:09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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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梁倩薇   2005-04-18 20:01:22   

看来不错嘛,还有没有啊——爱的故事下集?

- 评论人:罗景曾庆   2005-04-18 19:32:55   

   不问而知,我那次的表白极度失败。他当面沉默,回去后随即给我来了一封信,明确拒绝了我。好,很好。当时我的确很伤心。而且也很天真地想到,或者事情就这样地结局最好了。反正我什么都不用再想了,这样不是挺好地吗?这就是我们第二次分开。

   不过,说是轻松做起来就不容易了。他的音容笑貌全部刻录在我的脑海中了,挥不去剪不断的。面对大学里其他男生的追求,我几乎熟视无睹。痛定思痛,我决定把心思放到学习上去了。其实我是自己和自己赌气:就算痛,我也绝对不会去纠缠他的。走着瞧,我就不信你不回来找我。

  确切地说,我陷入了自己设定地误区:我认定了他爱我,我认定了他会回来,认定了他没有我不行……
 
  很傻,当年的我的确很傻。不过这一次我还真赌对了。他果然回来了。不过这已经是2000年春天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大学四年,就等足了他四年。漫长又美丽的大学校园中,我因为决意等待,拿一去不回头的青春换回了沉甸甸的等待。看着寂寞长大,看着寂寞此消彼长……

   在2000年的那个情人节,家里忽然来了一个奇怪的电话,一个非常熟悉又已经久违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有男朋友了吗?

   记得很清楚,我拿起电话听见的头一句就是“你好”第二句就是这个问句了。这个笨蛋,他已经直接得不能更直接了。我哭笑不得,不知道应该回答他什么才好。

   不过,无论我怎么生气也好,心里暗暗高兴也好,他回来了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因此,无须多言,我几乎马上就重投他的怀抱。后来听师姐说,我这种不顾一切不计前嫌的态度在男人眼中恰恰是最差劲的一种表现--毫无矜持可言。可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他,非他不可了。


- 评论人:罗景曾庆   2005-04-18 19:15:55   

   记得在《京华烟云》里,作者曾经说过:有时生活中一个很不为意的细节,其实是暗示着你今后十年八载,甚至一生的命运。我也知道这种说法可能有点唯心论,不过有的事情真的就这么邪门。

  记得在高一时,他写信来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同桌的你》,而他梦中的我穿着一条白色长裙,留着一头披肩长发。当时我笑了:那首歌里唱的是那个女孩另嫁他人了,但我不会……你看见的那个女孩留长发,而我常年留的是短发……你说我穿长裙,可我的衣橱里根本没有白色的裙子,别说长的,短的都没有。

   但是,在2002年我第四次和他分手的时候,重病的我躺在珠江边上,大口大口呼吸着身边弥漫的荒草泥土的味道,忽然间福至心灵想到:哎,此刻的我不正是一头长发,酷爱白色长裙,而且很有可能另嫁他人吗?邪门了,邪邪门了。不过我已经搞不清楚,到底是因为他说过了我在意了所以才这么穿着打扮,还是冥冥之中我就活该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记得高考的日子恍然若梦,我轻轻松松就进了一所名牌大学,像所有大学新生一样着迷于在新鲜的大学校园里寻找属于自己的故事自己的角落。美丽的校园里,我是多么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也能喜欢这里。看着如画的林荫飞花,我决定要向他表白。无论如何,都要他给我一个表态。我要做他站在阳光下的女朋友。

  当时,他已经中专毕业分配到湛江某公司当实习生。距离让我的计划稍微压后了。但是我不知道,就是这段时间里,他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他不再是一个学生,而是一个比我提早进入社会的人;他不再是一个男孩,而是一个会和其他女人发生亲密的关系的男人了。

  真是可笑,我对此一直懵然不知,一直等到他三番四次提出和我分手,甚至直白说出他和那些不知道是女人还是女孩的异性关系时,我才知道,如果我曾经是他一个梦想的话,那么这个梦早就被惊破;如果我曾经是他值得炫耀和追求的高级装饰品的话,那么我这件装饰品远就不如那些可以满足他肉欲的女人来得实际。

   可以说,在现实的差距和肉欲的驱动下,我和他在少年时代达成的审美标准,早就毁于一旦。的确,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让人痛心疾首。不过能够痛还是不错的,最糟糕的就是我这款——根本不接受现实,一次又一次地帮自己为他的失当行为寻找借口,病态地依恋着这个根本不再爱自己,甚至肆意伤害自己的人。

- 评论人:梁倩薇   2005-04-17 17:44:00   

有些事,是因为半路终结而保持完美;有些人,是因为永远错失而远离遗憾。
所以,有些激情,最好让它永远游离于记忆之中,指尖之外。

- 评论人:罗景曾庆   2005-04-16 20:38:25   

  其实之后……如果之后没有故事的话,或者之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常见也最美好的事情了。不过,事情总是不会这么如意的……

  之后,我终于明白到四五月间从凤凰花树上落下的不是落英,而是叶鞘;他大呼小叫要人去看他打球不是想别人去,而是想我去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初三了,毕业了,他的成绩不好,去了一家中专。而我就免试直升本校高中。

  在分手那天,他坐在花坛的这头,和别人说着话,眼睛却瞟着我,我在花坛的这头,眼睛看着他嘴巴却和另外一个人说话。一句分手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就分手了。真的,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或者,当时我们都太小了。又或者因为年轻,我们觉得彼此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只要想见,总能见得着。

   他去天河一家中专念书了,间或会回校打球,顺便偷偷来高中部看看我。然后会打电话向我吹牛:你信不信,我有特异功能,能知道你今天穿什么衣服。就这样,我知道他回来过了。只是我不知道。问他为什么不招呼我,他说,你在考试,头都不抬……

   就这样,我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他的回来,直至他的面孔在我的脑海中逐渐淡去;直至又有别的男生公开说:某某,我要追你的那天为止。不知道为什么,当我们中学那个学生会卫生部长说要追我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他的样子、眼睛,那么清晰那么真切。好想好想他。他在哪里?他在干什么呢?

- 评论人:罗景曾庆   2005-04-16 20:38:03   

  其实之后……如果之后没有故事的话,或者之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常见也最美好的事情了。不过,事情总是不会这么如意的……

  之后,我终于明白到四五月间从凤凰花树上落下的不是落英,而是叶鞘;他大呼小叫要人去看他打球不是想别人去,而是想我去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初三了,毕业了,他的成绩不好,去了一家中专。而我就免试直升本校高中。

  在分手那天,他坐在花坛的这头,和别人说着话,眼睛却瞟着我,我在花坛的这头,眼睛看着他嘴巴却和另外一个人说话。一句分手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就分手了。真的,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或者,当时我们都太小了。又或者因为年轻,我们觉得彼此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只要想见,总能见得着。

   他去天河一家中专念书了,间或会回校打球,顺便偷偷来高中部看看我。然后会打电话向我吹牛:你信不信,我有特异功能,能知道你今天穿什么衣服。就这样,我知道他回来过了。只是我不知道。问他为什么不招呼我,他说,你在考试,头都不抬……

   就这样,我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他的回来,直至他的面孔在我的脑海中逐渐淡去;直至又有别的男生公开说:某某,我要追你的那天为止。不知道为什么,当我们中学那个学生会卫生部长说要追我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他的样子、眼睛,那么清晰那么真切。好想好想他。他在哪里?他在干什么呢?

- 评论人:罗景曾庆   2005-04-16 20:37:32   

  其实之后……如果之后没有故事的话,或者之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常见也最美好的事情了。不过,事情总是不会这么如意的……

  之后,我终于明白到四五月间从凤凰花树上落下的不是落英,而是叶鞘;他大呼小叫要人去看他打球不是想别人去,而是想我去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初三了,毕业了,他的成绩不好,去了一家中专。而我就免试直升本校高中。

  在分手那天,他坐在花坛的这头,和别人说着话,眼睛却瞟着我,我在花坛的这头,眼睛看着他嘴巴却和另外一个人说话。一句分手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就分手了。真的,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或者,当时我们都太小了。又或者因为年轻,我们觉得彼此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只要想见,总能见得着。

   他去天河一家中专念书了,间或会回校打球,顺便偷偷来高中部看看我。然后会打电话向我吹牛:你信不信,我有特异功能,能知道你今天穿什么衣服。就这样,我知道他回来过了。只是我不知道。问他为什么不招呼我,他说,你在考试,头都不抬……

   就这样,我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他的回来,直至他的面孔在我的脑海中逐渐淡去;直至又有别的男生公开说:某某,我要追你的那天为止。不知道为什么,当我们中学那个学生会卫生部长说要追我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他的样子、眼睛,那么清晰那么真切。好想好想他。他在哪里?他在干什么呢?

- 评论人:罗景曾庆   2005-04-16 20:26:05   

  很莫名其妙,在四月这次倒春寒来到的时候,我想起的竟然是1991年那个春天里,在广州一家中学里落英纷飞的情景。那是东山区一家名校,在学校东楼旧址旁边有一棵很大很大的凤凰树。每到四五月左右,凤凰花就开始蓄花冒蕊,到了夏天就能盛放。微风处,殷红的碎花瓣纷纷飞落,就会落在一个瘦小女生的肩头上、眉头上。

  对了,这个小女生就是我。当年我只有十三四岁。然而,当年就是这个时候,我忽然间发现班上有个认识了很久很久,却从来都没有留意过的男孩,原来人家一早就记住了我的名字。我没有记住他,是因为他学习成绩不出众,他记住了我却是因为一个他也说不清的原因。

  不过,我们终于都记住了对方,并且开始友好地交往。呵呵,原来我们这么合拍。他会折纸青蛙,会讲笑话,但不会做作业不会考试。不过不要紧,我会嘛。我最拿手就是做作业考试。

  于是,我这个学习委员开始假公济私,每天早上留着全班同学的作业本给他“参考”,每天早读听写单词,我不顾全班同学的眼睛,就是要等他把上一个单词都写好了,才念下一个。每天下午,他都会大呼小叫全班同学去看他打篮球,每到老师要求我们自己去买课外习题集的时候,他会主动踩着单车帮我去天河买……

  一切都这么美好。我们所有的举动都暴露在全班同学眼皮子底下。但我们不怕,既不承认彼此留心,也不憧憬所谓美好将来。一切又一切的注意力都放在:今天你做什么了,你现在正在想什么……

  或者,这就是两小无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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